合理应用抗风湿药
风湿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狼疮等,其治疗目标均为消炎止痛和控制病情进展,防止关节和内脏受损与提高生活质量。因此,这类疾病的治疗措施包括休息、关节制动与锻炼、理疗、药物治疗、外科手术治疗等,其中以药物治疗最为重要。
根据药理作用,世界卫生组织将抗风湿药物分为改善症状的抗风湿药和控制症状的抗风湿药。前者又分为非甾体抗炎药,慢作用抗风湿药和糖皮质激素三类,后者目前尚在探索和实验阶段,故而临床用药仍以改善症状药物为主。
非甾体抗炎药(如布洛芬、消炎痛、萘普生等)能通过抑制前列腺素合成而迅速消炎止痛,在临床工作中被用作一线药,很受医患双方欢迎。但它不能阻止病情发展并可引起胃肠与肾脏的不良反应。慢作用抗风湿药(如甲氨喋呤、青霉胺、金制剂等)因其能预防骨侵蚀的发生,曾一度被称为“改变病情药”,但这一认识已被否定,仍将其与非甾体抗炎药,激素同列为“控制症状抗风湿药”。这类药物起效并不慢,与非甾体抗炎药不相上下,且不良反应并不象过去宣传的那样多和严重,属于见效快,疗效高,不良反应小的药物范畴。激素药物(如泼尼松、地塞米松等)在抗风湿治疗上经历了肯定-否定-再肯定的曲折过程。目前对激素的认识是:若长期大剂量应用对患者有害无益;若长期小剂量应用(泼尼松10毫克/天以下)则利大于弊,可有效控制病情发展和减少骨质破坏,特别适用于高龄老年患者。
风湿性疾病一经确诊就必须立即使用抗风湿药物,做到早期用药,早期治疗。抗风湿药不宜单独应用,应当联合治疗,以慢作用抗风湿药为主要药物,与激素或非甾体抗炎药联合治疗。需要注意的是不可将两种非甾体抗炎药联用,也不可将激素或非甾体抗炎药同用,这两种联合方式均系不合理用药,且使不良反应增多,安全性减少,故而要避免。在针对不同情况患者时,药物剂量和用药次数要有所区别,不能“千篇一律”,应遵循个体化原则和用药安全原则,从较小剂量开始,观察疗效后再加以调整剂量,症状缓解后再改为小剂量维持治疗,这将提高用药安全性,减少药物毒性和不安全因素。
总之,针对风湿性疾病的治疗以药物最为重要,是控制症状和防止病情进展的关键,但在临床上要努力做到合理,坚持有效和安全原则,提高治疗效果和保障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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