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推销耍花招监管对策时时要应变

  • 作者:黄久平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10:40

    随着国家对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监测力度的加大,不法分子的违法成本越来越高。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改变了过去单以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进行宣传方式,转向以组织公益活动或义诊为名进行集会,实施与消费者面对面的宣传,进而采用以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的方式到处销售。事实上,举办公益活动和义诊是假,高价推销所谓的“药品”才是真。这种推销方式不仅使消费者蒙受经济损失,还可能耽误患者接受正规治疗,加重病情,而且,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这种新的动向应引起我们药监部门的高度重视和警惕。 
    ■销售者打出的“新牌” 
    笔者从监管工作中总结出了保健食品销售中出现的一些新特征: 
    小恩小惠巧宣传。不法分子在较小的人群范围内以赠送食品、保健食品为诱饵,吸引老年人和急于治病的患者,进行治疗功效宣传。 
    打着“合法”旗号。不法分子利用医托或勾结药店定点拉客,诱骗消费者稀里糊涂地将他们推销的保健食品当作药品买下。据了解,他们骗的往往是有病乱投医的患者或老年人。有的不法分子为了躲避监管部门的打击,打“擦边球”,钻政策不完善的空子。他们事先以宣传保健食品的名义到工商部门备个案,交上所谓的手续费,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前往查处时,他们则拿出交费清单以示行为“合法”,并强调宣传的就是保健食品而非药品。由于他们多以口头宣传为主,不易现场取证,使监管部门常感无可奈何。 
    行动隐蔽。活动地点由室外的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改变为小街小巷、小房间小会议室等便于隐蔽的地方。 
    活动时间短。不法分子从落脚到离开的时间仅个把小时,甚至只有几十分钟,而且多在清晨六七点钟,骗几个人就走。 
    低成本售出天价。例如将几十元的保健品当作治疗癌症药品卖到两千多元。 
    ■监督者的杀手锏 
    常言道:狐狸再狡猾也斗不过好猎手。只要监管人员多动脑筋,不怕辛苦,打击不法行为的办法总会有的。笔者认为,监管工作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下手: 
    巧妙伪装,分散入局。违法推销行为往往是一个完整的系统的“骗局工程”,宣传及赠送样品需要一到两周的时间,然后才开始现场销售。监管人员有时间做好充分的行动准备。监管人员可以患者的身份前往咨询,通过巧妙伪装,分散进入推销场所,在推销者搬来货物时突然亮证稽查,扣押物品,来个出其不意。 
    主动汇报,寻求支持。由于查处保健食品冒充药品销售的行为,牵涉的面比较广,单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一家出击,打击力度远远不够,还应主动汇报,争取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只有这样才能取得良好的打击效果。 
    深入宣传,强化监管。由于监管部门经常通过宣传手段提醒消费者不要上不法分子的当,使不法分子在城市中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因此,他们有向农村扩展之势。对此,监管部门还应改变工作思路,加强对农村地区的监管,除要充分利用农村监管网中协管员和信息员开展工作外,监管人员还要有奉献和吃苦精神,必要时还应放弃一定的休息时间去查案子。 
    找准依据,把好尺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注意法律法规的准确应用,在查处时主要看两方面:一是保健食品标示的成分是否含有药品;二是产品说明书是否有对疾病具有治疗作用等内容。除此之外的违法行为,应当移交工商部门处理。 
    加快立法,明确职责。由于保健食品的监管涉及面很广,参与监管的部门较多,各监管部门的职能和分工不够明确,使监管工作常处于被动状态。因此,国家应尽快立法,进一步明确职责,既让不法分子无法钻政策法规的空子,也让监管部门便于开展工作,保证消费者的利益。  

文/安徽省滁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黄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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