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培训提升食药稽查能力

  • 作者:李 超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6-07-06 09:43

  目前,面对机构改革后基层食品药品稽查执法队伍新进人员多、监管任务重、专业人才偏少、监管知识欠缺、监管技能不足等问题,强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努力提升基层食品药品稽查办案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已成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当务之急。

   强化培训内容

  强化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的学习。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一是重点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二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三是加强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以及《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食品药品举报投诉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通过学习,提升稽查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一是使各级食品药品稽查执法人员严守法律,努力做法治的表率,让人民群众看到法律能够得到遵守,相信依法办事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二是通过严格监管执法,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始终把依法监管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生命线,当好“警察”和“裁判”,严惩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净化食品药品市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强化稽查执法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重点针对县(市、区)、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局(所)开展业务巡讲,现场授课。重点培训基层食品药品稽查执法、文书制作要领、自由裁量权运用、证据收集与运用、假劣食品药品辨识等内容。同时,派稽查人员到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跟班学习,熟悉食品药品购、销、存各环节质量控制关键点,以及食品药品生产工艺、供应商审计、日常检验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知识,完善专业知识结构。

  强化信息化在稽查工作中的应用学习。随着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呈现信息化和网络化,传统的制假售假违法渠道也在向网络渠道逐步转变,违法行为隐蔽,追溯困难。因此,必须对各级执法人员加强信息化在稽查工作中的应用学习,这样有利于加强案源信息管理、统一执法文书、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案件监控、方便数据查询、提高案卷质量;有利于提高稽查执法工作效率和信息化管理水平、规范稽查工作程序等。

   创新培训方式

  创新完善培训内容和方式。一要完善培训内容。对稽查执法人员除继续加强专业技能、法律法规知识、执法技巧的培训外,还要加强包括心理学、逻辑推理等内容的培训。二要完善培训方式。采用课堂教学、案例分析、现场办案、角色扮演等多种形式,探索总结出一套符合执法人员实际工作要求的培训方法,摆脱以往培训方式呈简单的“复制”、“粘贴”的局面。三要突出人性化。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注重分析培训需求,加强沟通,精心组织,选定和布置好培训地点,安排好培训日程。要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开展培训,逐步实现从应急性、临时性培训向系统化、规范化培训转变,提升参训人员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创新完善培训评估考核体系。完善的培训评估考核体系是培训项目投入前后为培训管理者提供决策信息的重要环节。通过培训评估考核体系,可以为培训管理者在培训需求确定、培训计划拟订、培训模式改进等方面提供有价值的判断。通过加强对培训效果的考核,对优秀学员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可以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调动稽查执法人员的学习积极性,解决“培训搞形式、走过场”的积弊。

  创新完善培训规划,提高培训针对性。将人事培训规划和业务培训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考虑近期、远期人员配置需要,合理制定出符合实际需要的培训规划。科学设置培训目标,对稽查执法人员培训需求进行科学细致的分析,明确岗位需求。培训目标要细致、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并针对稽查执法人员个体差异选择不同的培训方法,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作者单位:河南省平顶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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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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