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提振信心
解读专家 孙宝国 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工商大学校长
孙宝国表示,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在“风险治理、全程治理、社会治理、责任治理”四方面进行了制度创新,并反映了消费者最关注的问题。该法的颁布与实施,在中国食品安全法治建设史上具有新的里程碑意义,有助于恢复中国消费者对食品行业和食品安全的消费信心。
2 诺如病毒引发儿童腹泻
解读专家 刘秀梅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副理事长、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
诺如病毒致腹泻近年来已成为中小学及幼儿园中多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容易在局部区域内造成消费者的担心。
“食物和水是诺如病毒传播的重要载体。”刘秀梅介绍,诺如病毒(Noroviruses,NoV)是重要的食源性病毒,60℃下加热30分钟仍具有活性,低温下可存活数年。可引起人类急性胃肠炎,全年有发病,冬季高发,尤以老人、儿童和体弱患者为重。据FAO/WHO报告,在由食品污染导致的食源性病毒病例中,12%~47%的病例与诺如病毒有关,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及欧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曾引起大规模疾病暴发。
3 “辣条”安全关键在制定标准
解读专家 谭斌 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粮油加工研究室副主任
2015年1月15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抽检信息显示,三款调味面制品(俗称“辣条”)因检出不合格项目被全市下架。
谭斌介绍,“辣条”是由湖南、河南等地方的传统食品发展而成,近年来行业发展迅速。经初步统计,“辣条”食品产业年销售额近500亿元,已成为方便休闲食品中的重要品类。“辣条”又被称为风味面制品、大面筋等,是一种湿态的挤压方便食品。它是以小麦粉为主要原料,经配料、挤压蒸煮(熟化)、成型、调味、包装而制成的即食食品。挤压蒸煮加工技术是一种国内外常见的食品加工技术,广泛应用于早餐谷物食品、休闲方便食品等的生产。因此,就其使用的主要原料及加工方式而言,“辣条”是安全的。
“保证‘辣条’安全的关键是尽快出台行业和国家标准。”谭斌指出,“‘辣条’由于产品品类发展时间短、标准建设滞后,只有湖南、河南等地区的地方标准,尚无统一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他透露,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已将其定义为调味面制品,纳入方便食品管理,要求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推动制修订地方标准,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也已启动行业标准的制定。
对于“辣条”产业未来的发展,谭斌建议,“辣条”尽管好吃,但是目前其所含油脂与食盐含量相对较高。行业要通过标准化生产与科技创新,抓紧推动产品营养健康升级。
4 “方便面不消化有损健康”是伪命题
解读专家 王书军 天津科技大学食品工程与生物技术学院教授
马冠生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系教授
2013年11月,我国台湾东森电视台报道称,美国科学家试验中发现手工拉面在32小时后已经完全被消化,加工拉面则仍保有残余、尚未完全消化。这一初衷为观察加工食品消化过程的试验被媒体解读为“方便面不好消化或有害健康”。2015年年初,该报道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中被广泛转载,引起公众高度关注。
王书军指出,视频拍摄与“32小时不能消化”之间存在伪命题,无法得出方便面难以消化或有害健康的结论。他表示,消化过程的不同并不意味着导致了食品安全问题,更不代表会对人体造成健康危害。
马冠生表示:“没有不好的食物,只有不好的食物搭配。”制作面条的基本原料是小麦粉,面条属于谷类食物。谷类食物是中国传统膳食的主体,是人体能量的主要来源,也是最经济的能源食物。方便面的主要营养成分基本上和面条一样,包括蛋白质、碳水化合物及矿物质等,脂肪含量较低,它们只是加工方式不同。
5 “金箔入酒”被新媒体放大了风险
解读专家 陈君石 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
国家卫生计生委2015年年初在征求“拟批准金箔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意见时引发社会争议,舆论持续发酵。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就此召开媒体沟通会,对金箔入酒的安全性和必要性作出解释,回应了质疑。陈君石表示,金箔入酒对人的健康没有影响,既不会危害健康,也没有助益。他认为,这个例子可以很好地说明新媒体的风险的社会放大效应,如何应对和管理新媒体已成为风险交流领域的一个新挑战。
6 “僵尸肉”引发重拳打击违法
解读专家 周光宏 南京农业大学校长
张万刚 南京农业大学食品科技学院教授
钟凯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风险交流部副主任
2015年曝出的各地发现“僵尸肉”的新闻引发了舆论的广泛关注和担忧。对此,周光宏、张万刚、钟凯三位专家一致认为,“僵尸肉”应定义为“走私的严重过期冻肉”。其本质是利益驱动的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而且大部分都没有经过正规的检验检疫,过期冷冻和反复冻融会降低其营养价值和加工特性。从纯科学角度讲,肉类违法未必带来实际健康问题,但由于脱离了正常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因此不可接受。打击包括“僵尸肉”在内的肉类违法势在必行,食品监管部门需加大打击走私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过期肉、变质肉、走私肉、病死肉等仍是国内常见的肉类违法。在提高企业和公民的法制观念,建设信息化、可追溯的国内肉类市场流通与质量监管体系的同时,要从经济杠杆的角度加以解决,加强国内肉类生产加工与规范国际肉类进口贸易保障供给。
7 “毒豆芽”案首现无罪判决引关注
解读专家 胡小松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
2015年6月16日,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发回重审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做出被告人两位芽农无罪的判决。此为一系列“毒豆芽”案件被做出无罪判决的首例。该判决引发舆论关注。
对此,胡小松认为,6-苄基腺嘌呤属植物生长调节剂,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该类物质的安全性“尚无结论”。因此,不能直接将此类物质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这正是做出无罪判决的依据。原卫生部将6-苄基腺嘌呤从食品添加剂名单中删除是出于工艺必要性的考虑,并非安全问题。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农业部、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的“2015第11号”公告中明确规定“禁止豆芽生产者使用以上物质,并禁止豆芽经营者经营含以上物质的豆芽”。胡小松表示:“这明确了对该问题的‘监管红线’。凡在豆芽生产和经营过程中违反上述规定的,由食品药品监管、农业等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理。但上述案件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来定罪显然是不妥的。”
8 “生鲜奶”未经杀菌存安全隐患
解读专家 任发政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教授
在追求“营养、健康”的潮流中,部分消费者认为“生鲜奶”具有“新鲜、原生态”的特征,符合“天然”的健康标识,备受青睐。针对直接饮用“生鲜奶”是否安全的争议,任发政表示,“生鲜奶”未经杀菌、均质等工艺处理,存在安全隐患,不宜直接饮用。“生鲜奶”中微生物有来源于环境的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假单胞菌、真菌等,以及主要来源于动物体的布鲁氏菌杆菌、结核杆菌等人畜共患致病菌。消费者自行杀菌存在不充分、不科学问题,容易造成食物中毒以及人兽共患病的传播。
此外,国家制定颁布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标准等。乳品企业在收购“生鲜奶”时均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进行合格性检验。消费者直接购买“生鲜奶”缺少必要的检验环节,很可能会饮用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问题“生鲜奶”。任发政建议,相关监管部门应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的监管,防止不合格“生鲜奶”的销售。与此同时,应加强科普宣传,让消费者正确认识到“生鲜奶”存在的风险隐患,建议消费者不直接饮用未经杀菌的“生鲜奶”。
9 “红肉及其加工制品致癌”引热议
解读专家 王守伟 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院长、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主任
2015年10月26日,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发布报告,将培根、火腿、香肠等加工肉制品列为1类致癌物,将牛肉、羊肉、猪肉等红肉列为2A类致癌物。该报告发布后,经国内外媒体的转载和评论,给消费者带来极大恐慌,对肉制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也产生巨大影响。
王守伟认为,IARC发布的报告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局限性、缺乏惯有的严谨性。考虑到我国居民的膳食结构,IARC报告对以肉食为主的西方国家的膳食调整更具有参考意义。因此,我国消费者大可不必为IARC的报告紧张。
王守伟表示,可以将IARC本次发布的报告理解为一份关于食品安全的风险警告或提示,提醒消费者注意对红肉和加工肉制品的合理摄入量。他同时建议,在发布关乎民生健康的风险信息时,需要严谨和慎重。媒体要正确描述风险,避免引起公众不必要的恐慌。
10 “植物油做饭可致癌”有误导之嫌
解读专家 王兴国 全国粮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油料及油脂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江南大学教授
2015年11月7日,英国媒体发布以“科学家称使用植物油做饭可释放出引发癌症的化学毒素”为题目和以“猪油煎炸食物较健康,因植物油加热可释放化学毒素”为题目的报道。随后,国内媒体以“植物油做饭可致癌”为标题核心进行了大量转载,引发消费者对植物油食用健康的高度关注。
对此,王兴国认为,国内媒体用“植物油做饭可致癌”为标题有误导之嫌,且油脂煎炸产生的醛类物质种类不一,其也属于尚未证实对人类有直接致癌作用的物质。
王兴国表示,我国居民要选择拥有相对合理的脂肪酸、丰富有益伴随物、没有或极少有害物质的好油,原则就是“少吃油、吃好油、用好油”。
11 洋奶粉“同品不同质”遭专家质疑
解读专家 陈颖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农产品安全研究中心主任、首席专家
“中国版洋奶粉”,是指由境外的奶粉厂家生产销售的专供中国市场的奶粉。有德国检测机构发布数据称,在中国销售的国际奶粉品牌,与德国本国同款产品相比,在有害物质含量的标准及质量上都普遍低一个档次。这一检测结果的出现,让备受欢迎的国际品牌奶粉在不少父母心中亮起红灯,并对中国市场上出现的境外奶粉的质量安全状况担忧。
对这种“同品不同质”的情况,陈颖认为,德国检测机构发布的数据缺乏有效性和权威性,其行为属于“另立标准、私设公堂”。本事件中的德国检测机构从市场上购买样品,采样流程是否规范,样品真实性是否经过生产企业确认均不明确。其检测实验室不仅没有获得我国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而且其检测方法也未经包括我国检测机构在内的众多实验室验证。本次检测多选择尚无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的项目,对于已有国标或国际标准的项目又另辟蹊径加以牵强附会的解释。
德国检测机构检测所涉及的两种物质,一种是季铵盐,一种是氯丙醇酯。值得注意的是,来自法国幼儿的数据表明,从乳品摄入的季铵盐仅占总摄入量的4%。德国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BfR)也认为食品中出现的季铵盐类化合物成分不太可能导致慢性或急性健康风险。氯丙醇酯对人的健康影响尚不明确,只是近几年随着检测技术的发展才逐渐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
陈颖表示,我国对于食品产品抽样、检测和信息发布均具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科学的规范标准。消费者应该从国家正规部门获得权威的消费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正确对待真正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食品安全风险,全面科学地认识食品包括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状况。
12 “转基因三文鱼”在美国上市
解读专家:罗云波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教授
2015年11月19日,《自然》在线版刊登文章称,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批准了一种生长速度更快的转基因三文鱼用于人类消费,这是全球第一种获准上市供人类食用的转基因动物。此消息再一次引发了各界人士对转基因食品的激烈争论。
罗云波指出,转基因三文鱼被批准上市,标志着转基因动物源食品从此走向人类餐桌进入人类食物链。
罗云波介绍,通过漫长严格的科学评估,美国FDA最终认定转基因三文鱼与非转基因三文鱼在食用安全性和营养方面无区别,它的养殖也不会对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文字整理/本报记者 陆悦 配图/赵乃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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