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药品流通产业健康发展指导意见

  • 作者:张伟峰 冯卫华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5-09-17 09:35

  本报讯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印发了《关于促进陕西省药品流通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产业发展目标:经过3~5年努力,全省有1~2家年销售额超过50亿元且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大型医药批发企业集团,2~3家年销售额过30亿元的大型药品批发企业,10家年销售额过10亿元的区域性药品批发企业。有1~2家年销售额超过10亿元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5家年销售额超过5亿元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连锁药店年销售额占全部药品零售总额的75%以上。

  《意见》提出,进一步统筹药品流通产业布局规划,制订布局合理的药品批发零售网点具体规划,保证药品及时供应。依法提高准入门槛,科学制定药品经营企业准入标准,严格控制数量,建立市场退出机制。进一步平衡城乡零售药店布局差异,严格控制城市人口密集区零售药店数量,对开办乡村药店给予政策扶持。完善全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配送工作,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就医供药的作用。整合现有药品流通资源,引导一般中小药品流通企业通过市场化途径并入大型药品流通企业。鼓励药品流通企业通过收购、合并、控股和参股等多种方式兼并重组,做强做大。鼓励药品物流企业向居民社区和村镇延伸销售,实现药品流通对基层的有效覆盖,提高农村和偏远地区药品供应的安全性、可及性。加快发展药品连锁经营,鼓励药品连锁企业采用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质量管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联网信息系统管理、统一品牌标识等方式,拓展跨区域和全省性连锁网络,实现规模效益。支持老字号药店在保持传统优势的基础上创新发展,发挥品牌效应,拓展特色服务。

  《意见》明确,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国家和省在财政、国资、土地、金融、专项等方面的政策扶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完善相关基础设施。支持零售连锁企业和其他具备条件的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定点资格,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覆盖范围,逐步提高社会零售药店在药品终端市场上的销售比重。要加强与卫计委、商务、信息化管理部门联系和工作对接,赢得各部门对药品流通企业现代物流、信息技术的指导和帮助。要积极组织开展药品专业技术人员、从业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有效解决药品经营企业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张伟峰  冯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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