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变身“皮包公司”
近年来,由于开办医疗器械批发企业门槛较低,企业数量逐年递增,市场存在鱼龙混杂现象,不规范经营行为时有发生。部分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在取得许可证后,为节约成本,擅自改变经营审批时的条件,变身为“皮包公司”。这类企业在申办时,为满足验收条件,临时租借场地,聘用一批具有相关专业或职称的技术人员。企业一旦取得许可证,场地和人员均不再使用或聘用,而开办者仍以公司的名义销售医疗器械。在从事经营活动中,这类“皮包公司”由于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在岗,产品质量无人把关,会出现不做验收记录、无销售台账、虚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给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带来隐患。
如何预防和打击此类行为,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一是严把审批关。监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审批标准,对经营场地、人员进行审核:首先要审核租用场地合同的真实性;其次是核实聘用的技术人员是否兼职,从养老金缴纳单位等方面发现线索。
二是加强证后监管。许可证下发后,监管部门可以采取突击检查方式,对经营场所使用情况、技术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苗头的企业及时提醒、制止,对问题较多的企业,监管部门应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
三是开展联合检查。此类皮包公司为逃避打击,在经营活动中,往往不做真实的账目,执法人员在验收记录、销售记录等方面不易发现问题。监管部门对产品质量、销售情况无从查起,可以考虑联合公安、税务等部门,核查销售产品情况,可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虚开发票、开假发票等违法行为。
四是加大打击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执法人员要督促其整改,存在严重问题的,监管部门要依法处理,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查处。对违法行为,要及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设立“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通过行政处罚和诚信评定,增加企业违法成本,起到警示作用,让违法者心有余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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