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为MDR监测报告人员“充电”
近些年,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断扩大监测覆盖面,已注册监测单位逐年增加,涵盖了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民营医院、专科诊所和个体门诊部等。目前,大批刚刚从事MDR监测报告工作的人员,迫切需要掌握如何发现和上报MDR,如何规范地填写报告表,如何提高报告的质量等业务知识。在这种形势下,监管部门亟需主动开展MDR监测报告专项培训,为工作人员“充电”。
措施一:以考促培 资质设限
监管部门应该主动开展MDR相关法规培训,并进行MDR监测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便对监测报告人员的专业素质进行把关。对于考试合格者,颁发MDR监测报告资格证书;对于未通过者,要求其必须进行一定学时的专业知识学习方可从事监测工作。与此同时,督促监测单位建立监测报告责任体系,健全长效机制、高效机制、责任机制。
措施二:专家讲学 释难解疑
监管部门可以组织临床医学、生物工程、医疗器械等方面的专家为MDR监测报告人员定期授课。专家学者在课堂实践中应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并详解MDR处理与医疗器械召回部分,重点说明如何准确填报《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补充报告表》等问题,列举典型医疗器械伤害事件,解释如何把握濒临事件上报与模棱两可即报告的原则,要求监测单位相关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交的报告做进一步分析、评价,必要时进行调查、核实和确认。
措施三:定点培训 提升素质
如何创新MDR监测报告培训方式,是监管部门面临的新挑战。笔者建议,优先在辖区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大型药品经营企业悬挂“MDR监测报告培训站”标牌。该培训站应设有固定讲学场所,具备播放课件的设施设备,摆放相关专业书籍等,以便为监测报告人员提供参与培训和进行自学的场所,使他们能够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并且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措施四:交流探讨 强化自律
监管部门或监测单位可以针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定期组织MDR监测报告人员进行集中学习,结合工作实践和专家学者的著作、调研文章等,进行交流讨论,形成互帮互学、各抒己见、畅所欲言的学习氛围,充分挖掘参与者的积极性、创造力,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
措施五:流动课堂 上门宣教
监管人员可以利用日常监督检查的机会,面向监测单位普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讲解国家MDR监测系统操作方法,努力消除医护人员对MDR监测报告工作的疑虑,强调工作职责,以便进一步加大监测力度,畅通MDR监测报告渠道,增强上报的及时性,健全地方医疗器械监管格局,强化社会共治理念。(作者单位:安徽省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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