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档白酒市场存在四大问题

  • 作者:胡冀
  • 来源:中国食品质量报
  • 2014-09-06 09:55

    北京市工商局、市消协发布白酒消费提示

    中国食品质量报讯 记者胡冀 发自北京 随着两节临近,高档名酒迎来了销售旺季,市场上不规范的经营行为有所增加,一些不法经营者销售假冒、仿冒高档名酒扰乱了市场秩序,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净化酒类市场,北京市工商局近日开展了打击制售仿冒知名白酒的行动,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同时,北京市消费者协会通过连续两年开展的对北京市场高档名酒的真伪调查活动,发现了当前高档名酒销售中存在的一些普遍性的问题,据此向广大消费者发出消费提示。 
    目前在高档名酒消费市场上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次充好。一些不法经营者将十几元的低档白酒灌装到伪造包装或回收的名酒包装中,以每甁数百元的价格冒充高档白酒销售,牟取暴利。 
    二、傍名牌。故意在产品的名称、包装、装潢上与驰名或知名产品相近似,特别是仿冒“茅台”酒等一些知名品牌白酒的包装装潢,造成与真品的混淆,误导消费者,既侵犯了被仿冒白酒厂家的权益,又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误导消费者。 以“内部特供”、军队特供”、“××(国家机关)专供”等名义,误导消费,或是以“十五年”、“三十”年、“五十年”等珍藏或年份酒的形式,欺骗消费者,因为目前我国尚未出台有关年份白酒的相关标准,因此,不法经营者钻政策的空子,大打年份酒的幌子,误导、欺骗消费者。在北京市消协开展的高档名酒调查中,发现市场上有相当数量假冒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名义生产的“国家机关专用酒”在销售;北京市工商局查处的案件中也有不法分子冒用军队“专用、特供”名义等进行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 
    四、根据北京市消协开展的高档名酒的真伪调查结果显示:该市大型商场、超市没有发现假冒高档名酒销售,但小饭店、路边小型烟酒专营店则问题较为突出,同时,几乎所有销售假冒名酒的商家所提供的发票均与该商家营业执照的单位名称以及店名不符。 
    为净化白酒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北京市工商局组织执法力量对中高档白酒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特别是2008年10月9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了“关于严禁以国家机关名义发布广告有关问题的通知”后,对广告中出现“××(国家机关)专供”、“专供××(国家机关)”的,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广告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进行了重点打击。对于捏造事实、进行虚假宣传的,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消费提示

    北京市工商局、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酒类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应到大型商场、大超市和正规专营店,避免在街边小型烟酒专营店购买高档酒类产品; 
    二、购买时消费者应要求经营者出具与其营业执照相符的正式发票,并在发票上记录下所购酒类的批号或编号,以便日后维权; 
    三、购买名酒前需了解该酒的相关消费知识,以免购买到假冒名酒生产厂家生产的其他名称的白酒; 
    四、消费者在购买酒类产品时遇到疑惑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企业和有关部门咨询; 
    五、消费者发现销售假冒或仿冒白酒的情况应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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