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公安部门签订执法衔接配合协议
为健全和完善食品药品打假治劣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动,近日,湖北省鄂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公安部门签订《关于建立执法衔接配合机制的协议》,就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明确四个方面的具体内容:
一是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主要通报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查处情况,分析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形势和对策,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执法衔接工作的规定,互换执法办案信息、执法衔接工作情况和经验,协调执法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部署下一步工作重点。
二是完善案件移送管理。对双方在案件移送方面责任作出要求,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中发现涉及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应及时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公安部门对侦查结果应及时回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不构成犯罪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应及时移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三是建立协同作战机制。要求双方在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工作中紧密配合,通力协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食品药品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公安部门则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协助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药品打假治劣工作。
四是逐步实现信息共享。要求双方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违法犯罪案件信息互通共享;公安部门主动对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进行排查分析,每半年或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案件情况和经济犯罪形势分析。同时,就相关信息保密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
配合协议的签订,将进一步加大对全市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探索执法模式开辟了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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