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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多举措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监管
据CFDA网站讯 近日,海南省食安办印发《海南省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食品安全责任和企业首负责任,督促乳粉经营单位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强化监督检查,采取十项措施,切实保障全省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
一是规范经营许可。制订海南省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规范,明确项目许可和变更登记条件。在食品流通许可项目和注册登记项目中实行分类单项审核和管理。对未取得流通许可非法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依法进行处罚。
二是落实企业首负责任。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必须购入和销售经政府监管部门批准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和列入监管部门公示目录的合格产品,实行专柜专区销售;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索票索证和进销售台账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对距保质期不足1个月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采取醒目提示或提前下架处理;对不合格和过期、变质婴幼儿配方乳粉,应当采取退市和无害化处理,防止问题产品再次流入市场,并做好不合格产品处理记录。
三是试行药店专柜销售。制订婴幼儿配方乳粉药店经营管理办法。开展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并逐步推广到全省各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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