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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严管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br>将广告监管纳入全省稽查考评内容
据中国医药报山东讯 近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批、监测和查处行为,将广告监管纳入全省稽查考评内容。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违法广告为线索,结合产品质量抽验、药品GSP检查等工作,严查生产销售假劣产品、无证经营、非法渠道进货、出租出借许可证等违法行为,确保广告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求进一步明确省、市、县(市、区)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任分工,加强部门协作,定期与工商、宣传、纠风、广电、工信、新闻出版等部门沟通联系,形成监管合力。山东省局将每半年通报一次广告监管工作情况,把广告监管工作纳入全省稽查工作考评内容,实施目标考评。
为使《通知》更具可操作性,山东省局专门设计了《严重违法广告涉及产品暂停销售审批表》等6种广告监管执法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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