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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启动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工程
据中国医药报浙江讯 记者汪建强 通讯员潘欣报道 近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了《浙江省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工程(2013~2015)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今后三年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进行了部署。
《意见》明确通过三年时间实现六大目标,即:省、市、县职责明确的监管责任网全面建成;全省保健食品化妆品抽验合格率92%以上;构建完善的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产品抽验覆盖所有县(区、市)和中心镇,建立健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处置机制;建立健全生产经营企业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索证索票率达100%;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行政许可、日常监管、抽样评价信息系统。
为实现上述目标,《意见》明确要强化和落实五大工作任务,即:强化和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体系;强化和落实技术支撑,建立生产许可信息系统和日常监管信息系统,建立完善各级保健食品化妆品专家库;强化和落实质量保证,加强原料采购管理,强化原料进厂检验,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进一步加大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验力度;强化和落实风险管控,建立全省抽样评价信息系统,完善评价体系和监测方法,探索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强化和落实诚信自律,制定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建立评分办法和评级标准,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实施分类管理和“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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