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局党组要求直属机关党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br>在全系统走在前做表率

  • 作者:王春梅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07:51

    据中国医药报北京讯  记者王春梅报道  11月1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及时制定下发《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直属机关党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全系统“走在前、做表率”,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热潮。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国家局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明确重大意义,抓紧抓好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工作。十八大胜利召开,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开启新阶段,迈上新征程。食品药品监管是保障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领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直接关系食品药品科学监管事业的全面推进和长远发展。抓紧抓好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有利于统一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有利于凝聚机关党员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有利于将十八大精神转化为强化食品药品科学监管的实际行动,有利于建设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讲廉洁的监管干部队伍,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和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为完成十八大确定的重大决策部署提供坚强保证。
    《实施意见》要求突出学习重点,全面准确地领会把握党的十八大精神实质。要深刻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丰富内涵和基本要求;深刻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和精神实质;深刻学习领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奋斗历程及辉煌成就;深刻学习领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任务和总体布局;深刻学习领会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总体要求和根本任务。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的任务和要求。特别强调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要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重点推进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要改革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实施意见》指出,这不仅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加强依法监管、保证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提出了新要求。国家局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要紧密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地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把用十八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监管作为学习宣传贯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衡量学习贯彻成效的重要标准。特别要结合学习十八大的新观点、新思路和新部署,站在服务人民健康和全面提升科学监管水平的高度,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深入研究事关食品药品监管的重大突出问题,对照十八大精神,着重查找思想认识上的差距,查找本部门本单位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并深入研讨破解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难题的具体政策措施,把十八大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化作推进食品药品科学监管的新思路、新探索、新举措。
    《实施意见》提出,要找准职能定位,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国家局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这一机关党建工作的核心任务,发挥出党的独特优势,找准机关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用党的优势解决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以完善机关党建的体制机制为保证,大力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开放型、表率型机关党组织建设。一是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二是以提高素质、建设队伍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三是以党性教育为核心,以监管为民为宗旨,重点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四是以健全创先争优机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五是以正确行使监管权力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据悉,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国家局党组迅速行动、积极部署。11月15日下午,国家局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十八大和十八届一中全会精神并研究学习贯彻意见。11月16日,国家局召开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11月16日~17日,国家局召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务虚会。为了更好地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经国家局党组研究,提出了《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强调,国家局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局党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筹划,研究计划安排,制订具体方案,讲究方式方法,迅速掀起深入学习的热潮。要坚决避免走过场、走形式,确保十八大精神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入脑入心,转化为自觉行动,取得扎实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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