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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br>《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据SFDA网站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突出重点集中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全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生产行为,认真解决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近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重点监督检查的工作目标、重点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品种、工作安排及工作要求。主要目标:通过集中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促使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潜在的风险得到清理控制,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得到有效实施。重点检查内容:委托加工环节、文号使用、标签标识、原辅料索证索票、供应商审计、原辅料及成品检验等;重点检查的品种: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改善睡眠等易发生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品种,使用铁皮石斛、蜂胶、珍珠粉、灵芝及灵芝孢子粉、螺旋藻、阿胶、鱼油等原料生产的品种,胶囊剂、软胶囊剂品种,存在虚假广告、夸大宣传的品种以及近3年来监督检查和监测发现问题的品种。
《方案》明确了自查自纠、集中检查和巩固提高3个阶段的时间节点,要求各地监管部门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落实到位,确保保健食品生产秩序明显好转,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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