恪尽“守门人”的职责 ——甘肃省平凉市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城乡一体化纪实(二)
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综合治理的格局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作为监管工作的主体力量,是推动责任体系有效运转的关键一环。近年来,甘肃省平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觉把监管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作为,尽职尽责,全面推动各项监管工作到位,努力解决深层次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全力守护平凉210万百姓的饮食用药安全。
勇于担当职责
对热点难点问题不回避不放过
“作为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执法主体职责,对热点难点等突出问题,要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达目的不罢休。”平凉市局局长尹健飞说。
在平凉市,部分小餐饮单位设施简陋、卫生脏乱差,是影响群众饮食安全的一大突出问题,治理难度较大。
今年7月,平凉市局在前期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平凉市餐饮服务摊点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餐饮服务摊点按照区别对待、分类管理、逐步规范的原则,实施备案登记管理,并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小餐饮服务环境有序改善,推动了小餐饮行业健康发展。
严格执法是维护法律权威和市场秩序的基本底线。在平凉市,无论什么单位,只要违法违规,都必然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今年,四星级的华辰大酒店经营过期和无标签食品,平凉市局依法做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而罚后的约谈,也让酒店负责人心服口服。
违法药品及非药品冒充药品广告诱导消费者上当受骗,群众反映强烈。2010年,平凉市局建立健全药品广告监测记录和月报告制度,全市累计监测197频次,向工商部门移送22件违法广告,并对违法广告产品采取下架停售措施,依法查处虚假广告产品案件15件。
华亭县局在查处华康大药房以非药品“骨痹康胶囊”冒充药品宣传销售案件中,对违法广告进行同步录制,监管人员想尽办法,整理出的视频截图与产品说明书、广告宣传电视光盘等资料,形成一条完整、充分的证据链,使违法者无从逃脱。目前,通过有针对性的整治,现在非药品冒充药品广告在平凉已基本绝迹。
不折不扣履职
“三个一”要求和“1246”频次
平凉只有7家药品生产企业,更多的是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对涉药单位中实行全过程、精细化的监管,落实规范化管理措施,是促进当地药品市场规范、保证药品质量的有效手段。
为了把监管职责落实到位,平凉市局从2009年开始在全市系统推行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层级监管责任制,市局与县(区)局、下属单位及各科室逐级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目前,全市7996个涉及药品、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行政相对人的监管责任被包干分解到96名监管人员身上,监管人员不履行或履行职责不到位,损害群众安全利益、行政相对人权益以及监管部门形象的,严格追究过错责任,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一票否决。
(下转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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