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面部署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br>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 作者:中国食品药品网
  • 来源:SFDA网站
  • 2014-09-06 07:45

   据SFDA网站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政府有关要求和部署,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对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药品专项行动和整治医疗器械、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进行专门部署。
    一是整治内容全。在落实国家局专项行动要求,把深入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认真开展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整治工作作为专项行动重点的基础上,结合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围绕省局业务职能,把加强医疗器械、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等都纳入专项行动范畴。以此次专项行动为载体,推动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打假治劣工作的深入落实。
    二是工作目标实。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违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大案要案,查处、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违法的高压态势;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和经营秩序。
    三是行动措施细。根据各项业务工作特点和监管情况,对每一项行动内容进行细化分解,指出容易出现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关键环节,明确专项行动检查标准、重点项目和方法措施。根据省以下机构改革现状,要求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局相关业务部门围绕专项行动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逐级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并建立专项行动工作监督考核体系。
    四是实施要求高。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和力量,联合查处,对大案要调查清楚、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按照“两高司法解释”,做好行政执法与司法、知识产权、工商管理等部门的衔接,加大打击力度。突出标本兼治,按照整顿与规范相结合、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探索和完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有效模式和方法,从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五是推动力度大。为加强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省局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设立专项行动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为有效推动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对专项行动实行量化管控,检查企业和案件查处数据等情况,确保专项行动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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