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打假多部门协作机制初显成效

  • 作者:中国食品药品网
  • 来源:SFDA网站
  • 2014-09-06 07:44

    据SFDA网站讯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联合公安部门,一举端掉一个以制售假劣药品雄蜜丸、泰妃蜜丸和雄露醇威龙酒的窝点,及时侦破了这起货值达130万元的案件,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目前,自治区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由过去药监部门“单打独斗”转为多部门“戮力同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协同行动、紧密配合、相互支持,联合打假的协作新机制已初步形成,使自治区整治假劣药品组织工作更加周密,查处行动更加顺畅,打假成效更加明显。 
    以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经常遇到执法许可问题,对发现的制假售假窝点,不能当场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捕,不法分子借机逃走,给深入追查案件带来一定的难度,影响执法效果。2009年9月,自治区建立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多部门协作机制,药监、公安、卫生等部门联合打假大大增强了监管合力,形成了打击生产销售假药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对不法分子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机构改革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行属地管理,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自治区政府直属机构与其他部门统一在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提供了体制条件。自治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以来,坚持在“政府高位推动,部门通力协作”的机制下有序有效地推进。经自治区政府同意,6个厅局联合印发工作方案,在全区开展声势浩大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共同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违法行为;2010年,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建立了由自治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14个部门组成的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厅际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中,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协同联动作用,依法开展整治行动,形成打击制售假药违法犯罪活动的强大合力。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成员单位大力支持下,重点开展了打击生产销售假药、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整治违法药品广告、医疗机构在用分子筛制氧设备和以人用狂犬病疫苗为重点的疫苗产品专项检查等专项整治活动,并会同公安、卫生等部门强化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使用单位监管,有效防止特殊药品的滥用和流弊,进一步规范特殊药品市场,全区共查处生产销售假药案件337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1个,检查涉药单位68130家次,发现涉嫌非药品冒充药品766批次,发现并向有关部门通报违法药品广告235起。广电部门在全区开展了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违规播放广告大规模治理行动,通过监测平台对全区各播出机构播出的医疗、医药广告进行了16次大排查。工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了对电视、广播、平面媒体、户外广告和网络广告的监测,对监测发现的虚假药品广告做到早制止、早查处。通信管理部门对通信服务业务提供者采取接入用户实名登记制度,完善电信网络和宽带接入的实时监控手段,严防不法分子以电信网络为载体发布药品虚假广告。邮政部门开展了打击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的专项整治检查。卫生部门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效防止医疗机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下一步,广西壮族自治区将充分发挥多部门协作机制作用,进一步完善联合打击假药工作机制、假药大案要案督查督办机制、区域打击假药合作机制、违法广告打假机制,形成更加有效有力的联合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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