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br>防范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预警公告
据SFDA网站讯 为防范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09年9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防范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预警公告。
公告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组织人员对学校食堂进行全面检查,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突出抓好食品和食品原料的采购、贮存、加工和餐具消毒过程等重点环节的管理,确保学校食堂饮食安全。制定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做好食物留样,一旦发生食物安全事故,要立即采取措施有效控制,并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公告强调,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加大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饮食店的监督检查和整治力度,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严防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公告提示,广大师生及家长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在无证摊贩处就餐或购买食物,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品和变质、外包装标识不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分享至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2017中国食品药品网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89号 京ICP备17013160号-1
《中国医药报》社有限公司 中国食品药品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