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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开展农村及“双节”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针对当前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元旦、春节食品安全,陕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从2008年12月23日开始,在全省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农村和“双节”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专项治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由各市、县(区)、乡镇政府负总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食品消费环节、生猪屠宰、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进出口食品安全治理和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等九项任务,突出以乳制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品、粮油、儿童食品、蔬菜、水果等为重点治理品种,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学校周边为重点治理区域,以农村集贸市场、城市超市等为节日重点监管对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的目标:通过一个月的集中治理,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覆盖全省100%的行政村,节日期间重点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得到有效监管,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显著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确保节日食品质量安全和供应充足,全省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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