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落实“一审二办三加强”<br>全面推进药品监管法制工作
据SFDA网站讯 福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围绕监管、服务监管,不断加大法制工作力度,落实“一审二办三加强”措施,有效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进一步推进药品监管法制工作。
“一审”即开展规范性文件会稿审查。2008年以来,共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代码管理办法》、《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诚信分类管理办法》、《福建省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16个文件提出了修改意见。并会同有关业务处室,对一些重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有效发挥了职能作用。
“二办”即一是办理各类提案议案。2008年上半年,共办理人大、政协提案议案13件,同比增44%,办结率和办理满意率均达到100%。二是办理行政执法证件。上半年完成了近200人次的行政执法资格审核和证件办理。
“三加强”即一是加强普法宣传和教育培训。充分利用 “3.15”、“禁毒日”、“12.4”等纪念日时机,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动态;对涉及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工作流程、工作纪律、服务承诺等相关规定,分别在部门网站和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开,树立依法行政、阳光行政的良好形象。二是加强法制工作调查研究。围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点、热点和难点,深入开展法制工作调查研究,充分利用调研成果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为开辟有效监管、构建和谐监管局面提供保障。上半年,通过与省政府法制办的积极协调沟通,《福建省药品使用条例》被列入2008年地方立法调研项目,现已制定了《福建省药品使用条例》立法调研方案,有关工作正在有序展开。三是加强法制审核督查工作。建立完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案件报备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征集意见、审查和清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增强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制定《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规定》和《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案件败诉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制定了全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及有关评查标准。
7月初,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督查组对基层办理行政执法案件事实、程序、依据和落实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案件回访制等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指导,切实提高基层行政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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