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保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食品安全
2007年10月28~31日,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隆重举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为目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综合监督的职能,当好政府强有力的“抓手”,组织各职能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链的监管特点,严查监管“死角”,力除安全隐患,把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工作做到位,确保了博览会期间中外来宾、客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建立指挥体系,明确监管责任
2007年10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李金早在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指挥中心召开的基础保障工作专题会议上强调,博览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由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建立起高效的工作指挥体系,组织协调并指挥各监管部门,做好从源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预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做到指挥有力、调度顺畅、行动迅速、应急有方。2007年10月11日,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组织协调和具体操作下,自治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食安委)成立了以自治区食安委副主任、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谭明杰为组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在博览会指挥中心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组织实施,确保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负责食品安全有关紧急情况的救援组织,协调、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各项工作。
与此同时,以自治区食安委的名义,出台了第四届博览会食品安全保障总体方案,对工作目标、重点、各部门职责和要求,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农业部门负责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监管,加强对蔬菜生产基地采收上市前和对进入市场的蔬菜监测,水产畜牧兽医部门负责从生产环节的源头加强对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商务部门加强家畜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猪肉等违法行为,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安全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加强对进口食品的检验监督。
举行应急演练,提高防范能力
针对第四届博览会期间可能发生一些难以预料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自治区食安委办公室在2005年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根据博览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特点,专门制定了博览会期间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2007年10月26日,自治区食安委、自治区应急办指导,钦州市人民政府、市食安委组织了钦州市暨钦南区两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演练。整个演练活动按照事故报告、指挥协调、现场处置、响应终结、后期处置等5个步骤逐项进行。在事故调查中,从农产品检测、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食堂、生猪定点屠宰、肉类检疫检测等全部监管环节分别进行了演练,达到了熟悉预案、规范程序、锻炼队伍、提高实战能力的演练活动目的。
进行联合督查,保证万无一失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利用自治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这一平台,组织各职能部门联合开展食品安全督查行动,对各地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以保证第四届博览会食品安全万无一失。2007年10月15~19日,自治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组织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厅、卫生厅、商务厅、质监局、工商局、水产畜牧局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八个成员单位,分成3个小组,对南宁、桂林、北海3市进行了食品安全督查。督查组深入到各地种植养殖基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经营市场、接待宾馆饭店,对种植农产品、水产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流通领域食品、餐饮消费场所的质量安全,药品、进出口产品的质量安全,猪肉、生产加工食品及有关消费品的质量安全,进行了实地检查。经过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责令限期整改,同时要求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加大对辖区内的食品加工、销售以及餐饮业的监管力度。
针对一些接待宾馆饭店和重点蔬菜供应市场在蔬菜肉类采购、农药残留检测等方面容易出现的安全隐患,第四届博览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了对宾馆饭店和重点蔬菜供应市场的巡查和检测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不当行为当场指出纠正,并要求各市场要建立“农残超标追溯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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