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部署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整治工作
2008年12月22日,浙江省舟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专题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传达全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市专项整治工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董光明主持会议,市经贸委、市农林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质量技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会议精神,提出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落实:一是抓好学习贯彻,二是抓好组织保障,三是抓好责任到位,四是抓好重点突破,五是抓好整顿规范。
舟山市专项整治工作从2008年12月10日开始,为期4个月,分自查自纠、清理整顿、规范巩固三个阶段进行,由舟山市食安委承担领导小组职责,市食安办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任务开展工作。农林、海洋与渔业部门强化种养殖环节整治,继续做好奶站整顿工作,加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监管力度;质量技监部门强化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规范,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食品添加剂行为,监督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添加剂的使用;工商部门强化经营流通环节整治,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及过期变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禁在食品销售过程中违规滥用有毒有害防腐保鲜物质;卫生部门强化餐饮消费环节整治,重点加强餐饮业及学校、企业食堂等集体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和非食品添加剂、不合理使用添加剂、不按规定要求索证索票等行为;经贸部门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组织行业制订自律性的行规行约,引导企业加强自律和履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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