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酒泉市局部署药品零售企业GSP再认证工作
为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切实做好药品零售企业GSP换证再认证工作,近日,甘肃省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做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再认证工作的通知》,并以训代会,召集本辖区2009年GSP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需再认证的69家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全市药品零售企业GSP再认证工作,明确药品零售企业再认证重点落实工作。
一是要求各企业提高对GSP再认证的认识,认真做好再认证的准备工作,如期上报申请资料。
二是按照国家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行信息化建设及药品电子监管的要求,在全市药品经营企业全面推行计算机电子化管理。
三是严格药学技术人员在岗履职检查。在现场检查中核实质量负责人不在岗执业的,延期认证,并要求企业限期整改,按期不能整改的一律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四是严格处方药销售管理,严格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处方药分类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抗菌、抗病毒和激素等九大类药品必须凭处方销售,国家规定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药品一律不得经营,否则依法严厉查处。
五是严格落实全市统一的药品与非药品分区隔离销售管理和药品分类陈列管理规定,严厉查处非药品冒充药品宣传和销售行为。
六是严厉取缔药品经营企业出租转让柜台、挂靠经营及各种形式虚假药品广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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