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安徽省合肥市从2008年7~11月份开展为期五个月的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的目标是: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县和乡镇建设全面开展,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和诚信意识普遍增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实现全覆盖,农民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
整治重点包括:一是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乡创建活动,完善农村监管体系。把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作为食品安全中心工作,积极推进肥西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和长丰县、肥东县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活动。二是加大农业投入品整治力度,杜绝农产品污染源头。三是开展农村食品加工环节整治,规范食品生产行为。对农村食品生产企业、加工点、小作坊进行新一轮集中整治,严格审查生产条件,严格市场准入,加强生产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四是加强农村食品流通环节整治,实行食品市场准入。集中对农村集贸市场、小商店、小超市、代销点、流动摊贩进行整治,严把食品进货关、贮存关、销售关。整治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依法严厉打击经营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厂家、过期霉变等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五是农村餐饮业消费环节整治,加大对农村饭店、食堂、小食店、学校周边饮食摊点、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的整治力度,督促其完善设施、规范管理,严格审查发放卫生许可证。六是推进农村“三网”建设,促进食品安全长效管理。大力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标准化农家店创评工作,鼓励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实现流通网全覆盖。积极协调各部门网络使用,实现多网协同、相互推进。七是加强农村宣传教育,提高农民食品安全意识。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曝光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案件,提高农民群众识别假劣食品能力和防范意识,引导安全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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