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调整监管范围定位监督考核

  • 作者:姜恒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07:17

    为了消除监管盲点,避免重复监督检查,按照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食品药品责任体系划分的具体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荥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实施定位监管,进一步提高了监管效能,保证了公众用药的安全。
    定位监管具体措施是:首先,对责任领导进行定位,对药品稽查、日常监管等工作进行定位,然后明确任务,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领导与局长签订目标责任书;其次,对监管科室进行定位。把15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所有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按照划分的监管范围分别划分给两个稽查队;把零售连锁总店和批发企业、县以上医疗机构划分给药品监管科,两个稽查队队长和药品监管科科长与责任领导分别签订2007年度稽查监管目标责任书;其三,对监管工作人员进行定位。两个稽查队和药品监管科把全市所有的药品监管对象再分别落实给每一名稽查队和监管科的工作人员身上,实施定位监管;其四,两个稽查队和药品监管科以及每一位监管人员把监管对象分月一一列出监管计划、监管时间、监管次数等,然后上报局办公室,从而确保了全市食品药品市场的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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