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FDA要求各地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监管工作

  • 作者:药监局
  •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14-09-06 07:38

    本网讯 2007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加强节假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度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6年12月27日发出通知,要求:
    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职能,当好各级政府的“抓手”;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和部署,做好药品监管工作。同时,结合本地区实际,部署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和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对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重点区域、环节要加大检查和整治力度,预先做好分析、排查、预案制定等工作,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强化节假日期间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食品监管要结合2006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具体要求,针对当前的突出问题,尤其对“陈化粮”、“地沟油”、“工业盐”等非食用原料的监管,采取联合行动,集中治理;药品监管要继续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协调有关部门对辖区内旅游城市和景区的市场进行检查,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经营活动,防止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流入市场。节假日期间往往是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高发时段,对举报、媒体披露的相关事件,要加强追根溯源,加大查办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开展饮食用药安全宣传和职业道德教育,倡导守法诚信经营,强化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增强企业自律意识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引导消费者安全消费。从严整治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努力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良好市场信用环境。提高公众的维权意识、防范意识,防范食品药品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本地政府的部署和相关应急预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能,做好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确保节假日期间应急机制运转有序。各单位、各部门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岗位必须是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确保通讯通畅,报告及时。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同时离开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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