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出台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预案

  • 作者:田洪顺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07:37

    据中国医药报讯 记者田洪顺 为加强重大活动时的食品卫生保障工作,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日前济宁市出台了《济宁市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工作预案》和《济宁市重大活动食品污染及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据悉,监督预案规定,重大活动指的是指具有特定规模和社会影响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及其他重大社会活动。《监督预案》要求卫生监督部门要审查重大社会活动接待单位的食谱、食品采购、食品库房、从业人员健康、加工环境、加工程序、冷菜制作、餐具清洗消毒、备餐与供餐时间、食品中心温度、食品留样、自带食品和赞助食品等内容;选派专职食品卫生监督人员进驻重大活动现场,对食品生产加工制作环节进行动态卫生监督;所有的重大活动必须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所选择的接待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达到A级标准。 
    应急预案规定,接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报告后,卫生监督机构应及时了解发生的时间、地点、中毒人数、可疑中毒食物、临床症状、中毒程度、诊断和抢救治疗情况等。然后,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封存可能造成中毒的食品、食品原料及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等;采集检验样品,如食品、食品用工具、容器、病人排泄物、呕吐物或洗胃液、大便、血液等,样品应在4小时内送实验室检验或现场快速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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