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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严格食品市场准入 肉类食品实行入市备案制
据中国医药报讯 哈尔滨市政府日前出台了《肉类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备案制》,要求对肉类食品的生产者、加工者、经销者及管理者进行规范管理并必须备案,严把肉类食品市场准入关。
按《备案制》规定,从事生猪等畜禽屠宰的生产者,其产品进入市场前应按要求,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市场准入备案的内容包括:商品经营者名称、住址、电话;营业执照、注册商标;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事畜禽屠宰的企业还需要提供《定点屠宰许可证》。
畜禽屠宰加工企业应与市场、超市、菜市场等签订厂场挂钩、产销挂钩合同,实施定点屠宰,定点检疫,定点加工,定点采购,统一进货。肉类食品市场、超市、商场、专卖店、个体销售网点的经营者,必须建立《肉类食品购销台账》。
《备案制》规定,工商部门要加强对肉类食品质量、注册商标、包装标识的监管。非生猪、畜禽定点屠宰厂的肉制品或注水畜禽产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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