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慎用”标识粘贴应规范
编辑部:
为了确保奥运期间不发生药源性兴奋剂事件,目前全国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在加大兴奋剂专项治理力度。作为一名基层药品监管人员,我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一些药品经营企业的含兴奋剂药品加贴“运动员慎用”标识不规范。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反兴奋剂条例》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从今年5月1日开始,含兴奋剂药品包装标识或者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运动员慎用”字样;2007年10月1日以后生产的药品未按照规定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的,全部下架停止销售。
而企业在执行上述规定时却“五花八门”:一些供货商给药品经营企业发了许多印有“运动员慎用”字样的标签,让经营企业自己在说明书或药品外包装上粘贴,且各企业印制的标签形状、字迹、颜色、大小不一;一些经营企业自己刻印章,在药品说明书已注明“运动员慎用”字样的药品包装上又加盖一个不伦不类的印章;一些药品的外包装上同时打印两处“运动员慎用”字样;个别企业由于不能准确辨别哪些药品属于含兴奋剂药品,本着“宁可多贴十种也不能漏贴一种”的思想,给一些本不该加贴标识的药品也贴上了“运动员慎用”标识。此外,一些企业加贴的标签粘贴不牢,印迹易擦掉。
上述问题,对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值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笔者认为,在奥运会即将开幕之际,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相关药品企业全面了解并准确掌握《反兴奋剂条例》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加强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的各项规定,按照规定的要求规范兴奋剂生产经营行为。
山西省忻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岢岚分局 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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